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背景资料:东盟与对话国三大合作机制
第27届东盟峰会及系列会议18日至22日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将出席第十八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第十八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和第十届东亚峰会等系列会议。
“10+1”、“10+3”和“10+8”是东盟与对话国间的主要合作机制。
【“10+1”】
“10+1”是指东盟10国分别与中日韩3国(即3个“10+1”)合作机制的简称,是中国参与东亚合作的基础。
1997年12月16日,首次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议确立了中国与东盟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2003年10月8日,第七次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会议确立了中国与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2010年1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全面建成。
“10+1”确定了五大重点合作领域,即农业、信息通信、人力资源开发、相互投资和湄公河流域开发。除了与中日韩3国举行每年机制化的 “10+1”会议外,东盟还与其他域外国家展开不定期的“10+1”对话合作。
【“10+3”】
“10+3”是指东盟10国和中日韩3国合作机制的简称,是东亚合作主渠道。
1997年12月15日,首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马来西亚举行,东盟各国和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就21世纪东亚地区的前景、发展与合作问题坦诚、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并取得广泛共识。“10+3”合作进程由此启动。
“10+3”已经建立了65个对话与合作机制,其中包括外交、财政、经济、劳动、农林、旅游、环境、卫生、打击跨国犯罪、文化、能源、信息通信、社会福利与发展、科技、青年、新闻及教育共17个部长级会议机制。
【“10+8”】
“10+8”是指东盟10国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和俄罗斯8国的合作机制。
2005年12月14日,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6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在吉隆坡举行首届东亚峰会,也被称为“10+6”峰会。2011年11月,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第六届东亚峰会上,美国和俄罗斯首次成为东亚峰会成员国,东亚峰会机制也由此扩大到“10+8”。
东亚峰会作为东亚合作机制的重要补充,自成立以来坚持“领导人引领的战略论坛”性质,坚持东盟主导、协商一致、照顾各方舒适度等既定原则,为增进各方互信、推进区域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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