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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日内瓦3月9日电(记者聂晓阳)来自中国人权研究会的代表9日在此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7次会议有关所有人权的一般性辩论上发言,向与会的各国政府、有关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代表介绍藏语文的使用、保护和发展情况。
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扎洛在发言中说,中国的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各民族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西藏自治区的地方法规明确规定藏语文是当地的通用语言文字,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他说,今天,西藏的农牧民以藏语作为主要语言。在义务教育阶段,西藏实行双语教育,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重。政府设有专门机构规范不断出现的新词术语。中国政府重视藏传佛教文献的整理与出版,特别是组织上百名专家,历时二十年完成了多种版本的藏文《大藏经》的对勘和出版。今天,藏文的信息化技术日益完善,藏语文在互联网上的交流使用十分普遍。
扎洛表示,在西藏现代化的进程中,古老的藏语文仍然充满活力,并将继续得到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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