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布鲁塞尔5月21日电(记者任丽颖)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冯正霖与欧盟轮值主席国代表、罗马尼亚驻欧盟大使奥多贝斯库,欧盟委员会负责交通事务的委员布尔茨20日在布鲁塞尔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欧洲联盟民用航空安全协定》(简称《中欧民用航空安全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欧洲联盟关于航班若干方面的协定》。
5月20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冯正霖(左)与欧盟轮值主席国代表、罗马尼亚驻欧盟大使奥多贝斯库(中)以及欧盟委员会负责交通事务的委员布尔茨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欧洲联盟民用航空安全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欧洲联盟关于航班若干方面的协定》。 新华社发(欧盟理事会供图)
《中欧民用航空安全协定》确立了中国与欧盟在适航和环保审定、飞行运行、空管服务、人员执照与培训等民航安全领域进行广泛合作的法律框架,很好地体现了互利共赢的原则。特别是适航和环保审定附件的签署,给中欧双方航空产品的适航审定合作创造了条件,为双方航空产品的交流提供了广阔途径,也为双方工业企业在航空产品设计制造领域开展合作提供了良好环境。该协定的签署为双方在航空安全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将进一步促进双方在政策、技术、人才方面的交流。
5月20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冯正霖(左)与欧盟轮值主席国代表、罗马尼亚驻欧盟大使奥多贝斯库(中)以及欧盟委员会负责交通事务的委员布尔茨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欧洲联盟民用航空安全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欧洲联盟关于航班若干方面的协定》。 新华社发(欧盟理事会供图)
中国驻欧盟使团团长张明说,本次签约是落实双方高层交往成果的具体举措,协定传递了合作、开放、守信的信号。“两个协定涉及适航和环保审定、飞行运行、空管服务等诸多方面,专业性很强,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中欧合作广度和深度,凸显互利共赢的特征。中欧都主张维护多边主义,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对合作持开放态度。在民用航空这一务实领域加强合作,是中欧致力于将共识转化为行动的有力例证。”
上述两个协定的签署是落实第二十一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的具体举措,是中国与欧盟首次在民航领域签署协定。自2013年8月启动《中欧民用航空安全协定》谈判以来,中欧双方工作团队尽职履责,开诚布公充分交流,经过多轮磋商,最终就协定文本达成了一致。
据悉,双方将在签署《中欧民用航空安全协定》的基础上,继续就适航和环保审定附件的实施细则进行磋商,以更好服务中欧航空产品进出口及工业企业合作,使协定内容全面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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