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第十五届长江韬奋奖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8年02月13日 09:52:16  来源: 中国记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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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协发〔2018〕2号

关于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第十五届长江韬奋奖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各有关专项初评报送单位和专业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中央新闻单位、试点报送单位:

    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第十五届长江韬奋奖(以下简称“两奖”)评选会将于2018年8月下旬在北京举行。

    根据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2018年2月8日印发的《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记协发〔2018〕1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现就2018年“两奖”参评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数额

    (一)中国新闻奖报送参评作品数额各报送单位报送的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和新闻论文类参评作品报送数额见附件1。其中,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作品,应不少于各报送单位报送数额的10%(各地记协、中国行业报协会、各专项作品报送单位和中央部委专业报初评委员会,按不少于5%掌握)。在此基础上,如报送单位确有较多符合“评选标准”的国际传播奖项的好作品,可按新增不超过2件报送(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可报送不超过3件)。

    其他经专项初评报送的作品(新闻版面,报纸副刊,广播电视新闻访谈、现场直播、节目编排,网络新闻评论、专题、访谈、网页设计,新闻摄影、漫画、专栏等),其报送数额见各有关专项作品的《初评工作通知》。

    各省(区)记协报送作品中,省级媒体(包括省属都市类媒体)作品按不超过60%掌握。

    18家试点报送单位报送作品各不超过3件,其中,该单位所在省(区、市)媒体刊播作品不超过1件。

    如超额报送,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将按该单位申报的《中国新闻奖报送作品目录》,撤下排序靠后的作品。

    在上届评选中,因违反《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记协发〔2017〕1号)第九条“处罚办法”第一款规定的推荐、报送单位(不含专项初评单位),不得参加本届中国新闻奖有关项目评选;相关作者(主创人员)、编辑自今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中国记协组织的评选活动。

    (二)长江韬奋奖报送参评者数额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报送不超过2名;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每个单位报送不超过1名;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报送不超过3名;中国行业报协会报送不超过4名;中央部委专业报初评委员会报送不超过10名。(三)自荐(他荐)参评作品、参评者数额各社会单位和个人均可自荐或他荐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新闻作品和新闻工作者参加评选,自荐(他荐)名额不超过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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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艳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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