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第十五届长江韬奋奖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8年02月13日 09:52:16  来源: 中国记协网
【字号  打印 关闭 

     七、关于评委人选的推荐

    (一)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人民日报社、新华社、解放军报社、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行业报协会、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和中央部委专业报初评委员会各1名评委人选,由这些单位领导班子(中央部委专业报由初评委员会主任会议)按《评选办法》规定条件推荐人选(行政级别不限),填写《评委推荐表》(附件9,下同),由主要领导在“推荐单位意见”栏内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中央部委专业报初评委员会,由主任单位签名、代章)。

    (二)一线新闻单位编辑、记者评委人选,由人选所在新闻单位填写《评委推荐表》,单位主要领导在“推荐单位意见”栏内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各地和军队系统新闻单位、中国行业报协会会员单位,须分别报本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行业报协会审核,由审核单位主要领导在《评委推荐表》“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内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三)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评委人选,填写《评委推荐表》,由记协主管领导在“推荐单位意见”栏内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报本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审批。由审批单位主要领导在《评委推荐表》“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内签名,并加盖审批单位公章。

    (四)专家学者评委人选,由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在评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监督下,从已建立的评委专家库中上届未出任评委的专家中抽取。各单位推荐的评委人选须确保能够参加2018年8月下旬召开的定评会。

    请各单位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评委推荐表》寄达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经审核发现有不符合评委条件者,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缺额不补。评委名单经中国记协领导同意后报中宣部审批,评选期间不能出席的评委只能请假,不能替补。

    八、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联系办法

    联系人:李莹 王大璐 李洁

    电 话:010-61002836/2908/2857

    传 真:010-61002726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更多阅读:
 
(责任编辑: 刘艳丹 )
更多图片 >>  
010020111310000000000000011100001369697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