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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户口在娘家仍享受土地补偿款

2015年07月17日 03:49:03 来源: 农民日报

姑娘出嫁到外村后,户口一直留在娘家,娘家土地被征迁时,姑娘还能否参加土地补偿款分配?近日,河南省正阳县人民依法审结了一起土地补偿款纠纷案,最终判决某村委会给付出嫁女甘某土地补偿款4854.8元。

甘某系正阳县真阳镇某村小组成员,2010年结婚出嫁到皮店乡李村,但是户口一直未迁移。2014年11月,甘某娘家所在的村民组的集体土地被征用,每位村民可分得征地补偿款4854.8元,但村小组并未向甘某分配土地补偿款。甘某向村委会主张权利时,村委会表示甘某已外嫁他村,不再是本村村民,也就不再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双方协商无果后,甘某将村委会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甘某虽然已经出嫁,但其户籍仍在娘家村,也没有在外村重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故应当认定甘某仍具有娘家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此有权获得土地补偿款。故依法支持了甘某的诉讼请求。 王树恒

【纠错】 [责任编辑: 华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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