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
(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2014年9月1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杜尚别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