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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养向上向善的力量

2015年06月23日 10:43:03 来源:解放军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个人的德。习总书记强调:“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必须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践行能力,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

    在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中,向上向善居于核心主导地位。历来强调“人之初,性本善”,“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诸恶莫做,众善奉行”,“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至善”,就是最好。“止于至善”,就是只有达到最好才停下来。然而,现实中的情况是“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这表明追求“至善”的努力不可能有止息的时候。“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那就只能“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也就是我们从小就记住的“天天向上”,长大后逐渐明白的“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今天,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既是“至善”的标准,也是涵养向上向善力量的根本途径。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生活中,“善”总是与“恶”相比较而存在的,也总是在同恶的斗争中彰显美好、深植人心的。“善恶相从,如景(影)乡(响)之应形声也”。因此,我们不能指望道德世界里的一切都“尽善尽美”,一切恶行都被“斩草除根”。面对善恶同在的情况,能否“出污泥而不染”,像屈原那样“余固知謇謇之为患兮,忍而不能舍也”,是一种严峻的考验。只有坚持“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才能成为顶天立地的“大丈夫”。“从善如登,从恶如崩”。人性中的弱点决定了向上向善总要费大气力,而堕落起来却有难以遏制的加速度。“行善事则为君子,行恶事即为小人”。“君子有机则成其善,小人有机则成其恶”。据此观察,那些在“打虎”“拍蝇”中落马的腐败分子,以“大环境如此,势难以挡”作为贪污受贿、起而效尤的理由,是不值一驳的,这足以暴露他们的卑下和虚伪。

    《礼记·大学》有言:“惟善以为宝。”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不仅主张人应该行善,而且从根本上认识到“人道酬善”,只有乐善好施,才能得到真正的福报。“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就是说,做善良之人,行善良之事,既能造福他人和社会,也能给个人和家族积德积福,绵延无尽;而干伤天害理的恶事、丑事,自己难免“恶有恶报”,也会给家族和后代带来祸患。“当代雷锋”郭明义说:“看到别人苦我心里也苦,看到别人幸福我也觉得幸福。在我看来,帮助别人改变命运,比啥都幸福!”用他那句人们熟悉的话来概括,这就是“帮助别人,快乐自己”。相比之下,现实中那些巨腐巨贪,攫取的“荣华富贵”实际不过是过眼烟云,东窗事发必致法律严惩不说,即使暂时未被揭露,也是整天处在惶惶不安之中,哪里有什么幸福快乐可言!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涵养向上向善的力量,应该自觉从身边小事做起。公交车上给老人让个座,随手关上办公室的长明灯、长流水,在旅游景点不乱扔垃圾……这些细小善行做起来并不难,只要严于律己、形成习惯,推广到全社会,就可以形成移风易俗的强大“正能量”。而私心发作、放纵自己,对不道德的“小节”不以为意,开始收别人一根针,后来就敢收别人一块金,欲壑难填,无法无天,最后必然身败名裂,遭社会淘汰。所以,涵养向上向善的力量,我们要牢记习总书记的告诫:“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学员四队)

    (来源:解放军报)

【纠错】 [责任编辑: 李朋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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