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不时尚,请“以我为戒”——透视“明星涉毒”
(新华全媒头条·国际禁毒日)吸毒不时尚,请“以我为戒”
——透视“明星涉毒”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 “请大家以我为戒,以我为戒,以我为戒。”
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当歌手尹相杰获知自己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后,他以三个“以我为戒”忏悔自己的所作所为。
两年来,明星涉毒案件高发,仅北京警方已抓获涉毒艺人十余名。本该为社会特别是青少年树立“偶像示范”的明星群体,却频频触碰毒品这一高压线,不仅给自己的职业生涯带来毁灭性打击,更对社会价值体系产生极大的冲击和破坏。
明星频频涉毒
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前夕,北京市警方集中销毁包括冰毒、海洛因、大麻脂等在内的630余公斤毒品。据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负责人介绍,2015年以来,北京警方已破获毒品类案件近960起,查获吸毒人员4300余名。
其中,一个特殊的涉毒群体——演艺明星备受关注。去年以来,先后有包括房祖名在内的10多名明星因涉毒在北京被公安及司法机关处理,李代沫、张默、房祖名、王学兵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事追责;尹相杰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检方批捕;而宁财神、张元、张耀扬、何盛东、高虎、胡东、柯震东因吸毒而受到行政处罚。
“演艺人员涉毒已经从单纯的吸毒行为上升到聚众吸毒、留容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行为。”一位有十余年缉毒经验的干警说。
值得关注的是,明星涉毒的“圈子文化”开始流行。“圈子里大家都在‘玩’(吸毒),如果你抵触,就被边缘化了,会失去很多机会。也有一些艺人则希望通过混‘圈子’换取角色或成名机会。时间久了,一些人甚至认为吸毒并没有什么危害。”一位缉毒干警说。
长期从事禁毒法研究的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褚宸舸表示,演艺工作具有短期内高强度的特殊性质。昼夜不分的工作时间,强烈的竞争压力,使一些艺人试图通过毒品获得亢奋或者镇静作用。还有一些艺人则是在成名后产生迷茫、膨胀、空虚、追求刺激等复杂心理,行为失范。
德艺双失,吸毒不时尚
“吸点毒才有艺术灵感,这都是歪理邪说!”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一语刺破明星吸毒的“文艺面纱”。
事实上,由于明星的劣迹,对其参与的作品和团队造成了较大损失。黄海波被拘时正在拍摄《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剧组蒙受了很大经济损失。王学兵参演的《煎饼侠》,已明确将删除其戏份,另一部中印合拍片《印度奇游》也将推迟上映。
柯震东则发微博表示自己在电影《捉妖记》中的角色由大陆演员井柏然接替,戏份将重拍。另外一部预计于今年7月上映的影片《小时代4》也确定删除了柯震东的戏份。房祖名参演的《道士下山》中戏份的去留至今悬而未决。宁财神之前颇受观众欢迎的电视剧《龙门镖局》和《武林外传》,也很难在电视上看到重播。
舆论普遍认为,对劣迹明星的演艺工作实施“封杀”确有必要。而除了“政府禁令”,更重要的是要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互动体系,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社会风气,让污点明星自动失去舞台和市场。
记者了解到,在日韩等国家,艺人涉毒后除了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行业协会也会对艺人作出“封杀”处罚,同时若艺人因涉毒被“封杀”造成广告商、片方的损失,应由艺人赔偿。
“造梦者”更需守住道德底线
由于演艺明星的特殊身份,他们某种程度上扮演了社会尤其是青少年“造梦者”的角色。明星涉毒造成的社会危害和影响远超普通人,可能直接导致社会价值观的扭曲和颠覆。
“很多年轻人把明星当做偶像,也把明星的行为当做自己的行为准则。一旦他们喜爱的明星吸毒,他们可能就会受到引导,甚至认为沾染毒品也不是什么违法犯罪的事,更有可能会把吸毒当做时尚来效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禁毒教研室主任李文君说。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文艺作品具有引领社会思潮、树立社会价值观的作用,一旦塑造正面艺术形象的艺人行为失范,在普通观众心目中,此前树立起来的英雄观、价值观会产生扭曲甚至被颠覆。
尤其在互联网时代,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明星艺人拥有庞大的网上粉丝群体,其中青少年占了绝大多数,明星吸毒的畸形状态将对青少年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事实上,对涉毒明星无原则的包容和支持已在青少年群体中出现苗头。台湾艺人柯震东吸毒被查获后,不少粉丝不仅没有批评,反而为其辩解。
北京分司厅小学校长刘惠兰表示,以青春、健康形象展现在公众面前的演艺人员深受社会公众喜爱和认同,也是很多青少年学习和模仿的榜样。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秉持职业操守,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传播社会正能量,真正成为青少年和社会大众的榜样。(执笔记者:魏骅、姚玉洁、郭翔,参与记者:熊琳、卢国强、林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