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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路祭、烧真钱 清明扫墓小心踩上这些法律“雷区”
2017-04-05 07:53:43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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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扫墓小心踩上这些法律“雷区”:随意用火、不文明路祭、放风筝惹意外、烧真钱

  祭祖变伤人 小区路祭成路怒

  鲜花祭先人。图/新华社

  昨天是正清日,这两天朋友圈里各种关于清明的话题漫天飞舞,比如清明的习俗、寒食的来由,或者一首首清明诗歌。不过,在这个雨纷纷的时节里,有一些法律知识,您还是必须知道的,因为如果这时你稍有不慎,就可能会踩中法律“雷区”!

  也许你会说本文故意夸张了,“清明除了祭祖扫墓时,要小心山火,还会有别的违法雷区?”真有!

  本报记者从大数据出发,说说清明那些一不小心就违法的行为。

  清明节大数据:

  失火犯罪最常见

  清明最常见的违法行为,就是因为烧纸钱、放鞭炮、点孔明灯引起的山火。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根据专业法律裁判文书数据库聚法案例提供的大数据获悉,该数据库2016年收集到的884万篇法律裁判文书中,有438份是与祭祀有关的案例,占案件数的比例极少。但是其中案由以失火罪最多,有72起,其他依次是财产损失纠纷、排除妨害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而且财产损失纠纷,很多都是因为失火而引起的。

  从这个数据来看,清明节时给逝去的亲人烧纸钱是一种最为传统的祭扫活动,不过清明正值天干物燥的时节,因祭扫不慎而将周边植被森林点燃引发大火的现象却屡屡发生,因此,燃烧纸钱时一定要严格遵守野外用火规定,注意用火安全。一旦发生火灾,需第一时间向消防部门报案,以控制火情蔓延、减少火灾损失。

  因烧纸钱而引发山火,要接受什么惩罚?《刑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过失犯放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去年发生在梅州丰顺县的一起案例。郑某及家人携带祭祀品上坟扫墓时,用火柴点燃冥纸钱币进行焚烧时,不慎引燃干枯杂草,从而引发“百公石”山的森林火灾。经鉴定,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为136.50亩。郑某因失火罪被判缓刑。

  最奇葩案例:

  路祭惹怒人引发斗殴

  在清明节的祭祖扫墓活动中,大多数人都是上山拜祭或在公墓拜祭。但是广东也有一些地方风俗,如果死者是意外死亡的话,会在出事现场进行路祭。这种路祭,有时会影响他人,不慎引起纠纷。

  2016年珠海就发生过这类案件。被告人曾某和其母亲在小区楼下烧纸祭祀,路人侯某从楼下经过,对这种路祭的行为不满而与被告人曾某等人发生争吵,并先出手打人。后被告人曾某及其亲友数人与侯某发生推搡、扭打,将侯某打倒在地,曾某上前用脚踢了侯某的侧身处,导致侯某左侧肋骨骨折、鼻骨骨折、身体多处软组织擦伤。经鉴定,侯某身体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

  结果,曾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

  清明祭祖是一种对逝者的追思,如果该案中的路人侯某对此事宽容一点,被告人曾某路祭时也注意不要影响他人,便不会引发此纠纷。

  最意外案例:

  男子遭风筝线割喉

  点孔明灯、放风筝这些都是清明时节我国的一些传统活动。但是近年来,风筝和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频繁出现在一些铁路局管辖内的高铁沿线区域以及航空管制区域,或搭挂在铁路高压接触网上,导致设备烧损、断电跳闸,或卷入飞机发动机、螺旋桨,严重危害了公共交通的运行安全。甚至还出现风筝线伤人事件。

  有案例显示,2016年4月12日,成都市龙泉驿区的高某在马路绿化草坪上放风筝,当陶某某驾驶摩托车以超过60公里/小时的速度,经过该路段时,脖子被高某所放风筝线割伤并倒地。陶某某受伤后,被医院诊断为颈部开放性损伤、左手拇指裂伤等。司法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陶某某因外伤致伤颈部,其后续治疗费约为10140元”。最终,法院认定陶某某的合理损失为6994.9元,陶某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由高某承担70%的责任。

  广州花都2006年也发生过类似案例,一家学校在清明期间组织学生踏青,给每班学生发放了十几只风筝玩,结果在排队集合时,一只无人操控的风筝从队伍头顶飞过,风筝支架末端直接插进一个同学的眼睛,致孩子左眼失明。

  我国已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对危及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做出处罚规定。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大家在放飞风筝和孔明灯时,要尽量选择空旷的场地,避开建筑物和树木,更不能选在高压线附近和公路、铁路、桥梁两侧。

  最想不到的犯罪:

  扫墓烧纸钱夹烧真钱

  祭祀扫墓时烧纸钱是最为传统的祭扫活动。纸钱,也叫冥币,但清明前后总有些人不喜欢用冥币,而要用人民币。尽管这事无论如何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是每年都会在清明前后看到相关的新闻报道,甚至还有网友在贴吧和论坛里公然提议祭祀烧真钞。

  这些人通常会在黄纸和一叠叠的冥币上面或多或少放些真钞,但是此举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有关法律。我国《银行法》明确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而《人民币管理条例》更是规定,一旦烧人民币被发现,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和真钞真假难分的“冥币”同样没有合法身份!如今清明市场上,祭祀冥币的币张大小、颜色、图案、面值等,都与现行流通或曾经流通的人民币极为相似,甚至连最新版的“土豪金”100元也被“山寨”。唯一的不同是,币面上的“银行”有的变成了“冥民银行”。生产销售这类冥币看似见怪不怪,以假乱真就是违法行为了!

  《人民银行法》第44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商业银行法》第11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清明叹深情

  代烈士“探亲” 他走了三十年

  广州日报珠海讯 (全媒体记者陈治家通讯员樊诗如、江霞)4月3日,在“海关发布”的节目中,有一个数小时的视频被“刷屏”了——开始的画面中,吴义荣整理好行装,匆匆赶往珠海城轨站与同行的几个年轻人会合,他们的目的地是距珠海400公里之外的乐昌市——何建怀烈士的故乡。

  吴义荣是何建怀当年的师傅,现任拱北海关下属的湾仔海关关长。每逢清明时节,吴义荣就会带着团支部年轻人和新关员,先到墓园为烈士扫墓,然后踏上这条去往粤北乐昌的探亲路。三十个清明节,吴义荣就代替何建怀走了三十年……不曾间断。

  三十年前,小伙壮烈牺牲

  上世纪80年代,珠江口海上反走私形势严峻。1985年11月,19岁的何建怀考入拱北海关。从小喜舞棍弄棒、心怀英雄梦的他,刚入关就主动申请加入工作危险、任务繁重的海上缉私队伍。吴义荣比他早4年进海关,在同一条艇上工作,是带他的师傅。聊到对何建怀的印象,他说,“建怀爱好广泛,打球、弹吉他、唱歌,阳光大男孩。出海查私,在海上一漂就是一二十天,年轻人要巡逻、值通宵班、查船、押船、办案……何建怀任劳任怨,很能干、不计较。”

  1986年7月6日凌晨00:45时,珠江口海面风高浪急,何建怀所在的702艇加速追击一艘满载录像机等货物的走私船。为制服走私分子,何建怀看准时机,跳到走私分子船上,但走私船不肯就范,猛打左舵去撞击缉私艇,导致他双手抓住的支架被巨大的冲击力撞断,人失去平衡以后,重重地砸在左甲板的旧离合器上,造成腰椎骨折、肾脏破裂,牺牲了。

  回忆当时的场景,吴义荣眼泛泪光,“那时候,所有人都接受不了这个事实。现在回头想,当时海上环境那么恶劣,在两条高速行驶的船上,他选准时机、选好位置主动勇敢地跳过去,这就是他的选择,他无愧于自己入关时的誓言,让人敬佩!”

  从此,你的妈妈就是我妈妈

  何建怀牺牲后,海关各级领导和组织非常关心,多次安排人员去看望烈士家属,关心家里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吴义荣每次都去,只为心底一句“你的妈妈就是我妈妈”的生死承诺。30年前,从珠海到乐昌县交通不便,需要乘坐轮渡、“绿皮火车”和汽车,耗时两天才能到达,后来随着时代变化,交通大大改善,探亲路越走越顺,吴义荣与何建怀家人的情感也越发深厚。

  转眼30多年过去了,世界变化很大,可这份坚守不变。何建怀烈士离开后的第30个清明节期间,受组织委托,吴义荣带关里的4名年轻关警员一起来到乐昌。得知吴义荣要来,何妈妈在头一晚上就开始准备饺子馅儿……

  铭记烈士,守住忠诚

  何妈妈打开一个铁皮盒子,里面装着一些发黄的老照片、何建怀读书时的学生证、笔记本、一套还没来得及穿的海关制服、当年拱北海关的悼词、国家颁发的《烈士证》以及报道烈士牺牲消息的报纸等。

  这些年来,吴义荣常常会给青年人讲述过去海上缉私的故事、何建怀的故事,他说:“要记得拱北海关有一个烈士的妈妈,有一个烈士。”

  清明防火情

  清远:

  高铁站附近山火 直升机扑救

  广州日报清远讯 (全媒体记者曹菁摄影报道)昨天,清远高铁站附近的山林突发山火,火借助风势仍在向周边蔓延。当地出动了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飞抵山火现场进行扑救。

  距离清远洲心镇数公里外,就可见大片浓烟从高铁站不远处的山林升腾冒出。有附近的村民告诉记者,山火大约从昨天中午开始燃烧,随后慢慢向山脊扩散,由于风干物燥,过火面积不断扩大,当地公安、森林消防等部门迅速启动预案,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扑救,刚刚入驻清远的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随后也出动前来支援,每隔数分钟就从北江汲取巨量的江水再飞抵山林上空投放,形成十分壮观的空中飞瀑,大大增加了灭火的效率。

  据记者了解,截至昨晚10时,高铁站附近的山火仍在扑救当中。

  潮汕

  多名扫墓者罔顾“禁火令”被拘

  广州日报汕头讯 (全媒体记者陈家源)清明节为森林火灾高发期,为确保安全,汕头和汕尾等潮汕地区多个城市都从节前开始,实施防火戒严,管制区内严禁野外用火。然而,在清明节前后,上述两市上报的山火情况还是此起彼伏,幸好暂无发现人员伤亡,目前两市均有市民因违反“禁火令”被拘留。

  据汕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通报,仅4月3日当天,截至当晚7时许,该市就已接到山林火情报案8起,并有1人被拘留处理。

  据通报显示,4月3日上午11时左右,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塔山风景区火源管制区发生了一起山火,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到场后,将其中一名肇事人员带走调查。

  经查,这名肇事人员姓许,是澄海区莲下镇槐东村人。据她交代,当时她和亲戚上山扫墓,携带了火种、并点燃明火,不料引发火灾,无法扑灭,于是报警求助。而据办案民警初步调查,这一事件造成山林过火面积超过30亩。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4月2日上午10时左右,民警在汕头大学后面的桑浦山南麓发现一市民正在燃烧纸钱,使用明火祭祀,当场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制止,但这名市民仍然拒不执行清明节防火戒严通告的有关规定。民警于是依法对这名违法人员处以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行政拘留。

  同样的情况也在汕尾市内发生。据汕尾市警方通报,陆丰森林公安分局在3月28日时就接到了相关举报,称当地两名村民因为扫墓引火烧山,最终火势乘风而起无法扑灭。当地民警接报后立即出警,所幸火势被及时控制,没有造成更大火灾。随后,两名引燃山火的嫌疑人被当地警方控制。

  而在4月1日至2日,汕尾海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也分别在附城、联安、陶河、梅陇、莲花等地抓获5名森林火灾嫌疑人,并对他们进行依法拘留。4月3日,陆丰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又查处森林火灾案件6宗,抓获涉案人6名;查处因携带鞭炮阻碍执勤人员执法的5宗,抓获涉案人员12名。

  据两地警方通报的情况显示,这些森林火灾警情,几乎都是因涉事市民罔顾“禁火令”,在山林中祭祖时燃烧“纸钱”、“鞭炮”引起的。

  佛山

  全市出动消防车137辆次

  广州日报佛山讯 (全媒体记者李贤、刘艺明 通讯员佛公宣)“今年群众错峰祭拜的意识明显增强,不少群众6时多就来扫墓了。”据统计,4月2日至4日,佛山市参加清明祭祀活动的群众约200万人次,佛山各大墓园管制区车辆流通效率较去年提升了12%。据介绍,清明节期间,佛山接报刑事警情共157宗,同比下降51.2%,

  此外,据统计,清明节期间,佛山共发生火灾事故54起,无人员伤亡,全市共出动消防力量668人次,消防车137辆次,抢救财产价值3.1万元。(记者 王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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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郭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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