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有偿救援”的话题近年来一直备受关注
因为近日的一条新闻
再次引发广泛热议
据报道
8月21日,四川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公布将实施有偿搜救制度
实际上,从2014年10月起
稻城亚丁景区就开始试行有偿救援
而在今年的7月1日
黄山景区正式实行《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
景区接连发布“有偿救援”规定
事出有因↓↓↓↓
8名驴友进山探险被困 民警连夜实施救援
又一起!厦门10余驴友深夜迷失八怪谷,救援人员7小时“搜山”
惊险!内蒙古8名驴友进大青山探险“失联”,搜寻9小时
24名“驴友”擅入未开发峡谷被困 平均年龄超55岁
2010年12月12日
为营救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游览的18名上海复旦大学学生
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出动救援人员230余人
其中年仅23岁的民警张宁海不幸牺牲
…………
透过景区所公布的统计数据
事态的严重性愈加凸显
四川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
近年来有大量游客私自组团或个人
经多条线路穿越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幅员1457.5平方公里)
已造成6人死亡、1人失踪
黄山风景区
2017年,景区共组织实施各类救援483起
其中较大救援约120起
在各类救援中
难度最大、危险系数最高、费用最多的是
对“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驴友”的救援
“有偿救援”争议一直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
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
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梳理各方观点
有观点认为
这种做法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但要防止变味走样
好事要办好 千万别忘了为何出发
各方的“提醒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要坚持“游客有错在先才收费”原则
只有那些违反景区规定私自探险的游客,
才应该为搜救费用埋单
要坚持生命至上原则
即便游客有错在先
搜救需要收费
景区也要坚守生命至上原则
建议对现行的有偿救援体系进行完善
平衡各方在其中的权责利关系
才有利于制度的落实
建议由相关部门引入强制商业户外保险业务
利用商业保险弥补意外发生时产生的个人费用
避免个人遭遇索赔时的不堪重负
建议审慎研究搜救费用
在出台“有偿搜救”的同时
也不应该忽视和放弃其他手段
这种情况尤其要引起注意
有些遇险者因为出自对搜索费用的担心
从而放弃求救
对于“有偿救援”这一做法
你觉得能管住驴友“任性”的脚步吗?
(文/冯文雅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