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王松苗做客新华网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卢俊宇)9日下午,新华网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新闻办主任兼新闻发言人王松苗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王松苗表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些年来,检察机关持续发力,依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
王松苗介绍,2016年,最高检制定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意见,严惩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2017年1月,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意见,明确要求对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罪与非罪不清的按无罪处理。2017年6月,专门对630件非公企业、人士控告、申诉来信情况进行梳理分析,针对办理涉及非公企业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5条改进意见。2017年12月,专门发文对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作出部署,要求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切实增强企业家信心和财富安全感。
王松苗提出,在司法办案中,我们始终坚持对内资与外资、国企与民企一视同仁,做到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慎重拘留逮捕企业负责人和管理、技术骨干,慎重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物账户,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最大程度避免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带来负面影响。我们还强调牢固树立谦抑、审慎、文明办案理念,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合法企业与犯罪组织的界限、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确保有罪者受到公正惩罚、无罪者不受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