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石海平)10日,全国政协委员、防灾科技学院副院长刘春平做客新华网2018全国两会特别访谈,与网友在线交流。刘春平表示,民间救援力量的兴起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对政府救援力量的有效补充,是值得倡导、值得扶持,又是需要引导和规范的。
3月10日,全国政协委员、防灾科技学院副院长刘春平做客新华网2018全国两会特别访谈。新华网 李相博摄
以下为访谈主要内容:
新华网:近年来,在一些抗震救灾现场,除了我们往常经常看到的武警官兵,也有一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请您介绍一下民间社会救援力量的发展和现状。
刘春平:防灾减灾可以动员民间社会力量,我们现在关注比较多的是民间的救援力量。它的兴起是在汶川地震以后,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对政府救援力量的有效补充,是值得倡导、值得扶持,又是需要引导和规范的。
第一,通过培训提高民间救援力量的救援技能,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援助和设备援助,提高救援能力。我国地震紧急救援队和其他灾种的救援队都开展了民间救援力量的培训工作。虽然培训的人次与社会需求有差距,但据我了解,培训人员的素质高,培训效果很好。这些民间救援队都是自费来进行培训,我们学校也参与了培训工作,学校建设了一支骨干学生参与的,有50人规模的地震紧急救援队,每年都进行训练,并随学生毕业输送到社会,成为社会救援队伍的中坚力量。
第二,在法律上明确民间救援组织的身份和地位,包括它的参与人、资质,甚至进行一些考核,毕竟复杂场地、恶劣环境下的救援工作既要求身体素质、还需要专业技能。第三,在开展应急救援时,政府部门要把民间社会力量救援队伍纳入到应急救援体系。同时,民间救援队伍要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政府不仅要在灾时关注民间救援队伍,平时也要保持密切联系,这样才能取得较好的应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