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回答记者提问。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翟子赫 摄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12日(星期一)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吴恒、环资委委员吕彩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副主任许安标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中国日报记者:今年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授权期限延长至2020年,证券法修改和注册制改革授权延期一直都很受社会上的关注,我们的问题是目前证券法的修改进展情况如何,有没有一个出台的时间表?
乌日图: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一个重要的决定。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全国人大财经委从2013年启动了证券法的起草。在2015年4月已经提请了常委会进行了初审。在这部法律的立法调研和审议中,各个方面对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方向是一致赞同的,但是对何时推出这项改革是有不同意见和看法的。大家可能都记得,就在2015年,我国股市发生了异常的波动,这显然对推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不合时宜的。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改革,国务院提出在证券法修改完成之前,先行探索这项改革,因此在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授权期限为两年。
今年2月,受国务院委托,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情况,同时他也指出,目前在资本市场发展中,还存在着不少与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不相适应的方面,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根据这样的提议建议要延长授权的实施期限。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将授权期限延长到2020年2月29日。当然,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只是我们证券法修改的重点内容之一,除了这项改革之外,还有涉及到比如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证券市场的监管、投资者的权益保护等方方面面的重要内容。2017年4月,证券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法律授权实施的情况,及时的总结经验,适时的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证券法修订草案。
在这几年里我知道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对这件事情很关注,所以我把一些主要的过程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想在这里稍微多占一点时间再说一点,今天是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履职的最后一天,明天的大会就要选举产生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所以我在这里也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的所有组成人员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感谢媒体的朋友们在过去的五年里对全国人大财经委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也希望你们能够一如既往的对新一届财经委的工作给予继续的支持和帮助,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