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人活动报告集
新华网> 高层> 正文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19-04-15 17:01:34 来源: 新华网 提示:全文字,阅读需要分钟
关注新华网
微博
Qzone

  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对于推进我国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修改完善。

  此次对条例的修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精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也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体现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果,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条例修订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少数申请人不当行使申请权,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作出必要规范。三是强化便民服务要求,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相关新闻: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11号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司法部负责人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纠错】 责任编辑: 王頔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6009112436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