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9月24日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获悉,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董秉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董秉惠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党的宗旨,知法犯法,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调查;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其司机安排及调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多次送给领导干部及其配偶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私欲膨胀,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以案谋私,拿司法权做交易,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依据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董秉惠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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