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莉:非法放贷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生态

2019-03-08 16:03:39 来源: 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场“代表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于3月8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接受采访。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厉莉在“代表通道”接受采访。 新华社记者 金立旺 摄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想提问厉莉代表,您长期以来从事商事案件的审判,审理了大量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去年您的建议也是与规范民间的借贷乱象有关。想请问厉莉代表,去年民间借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呈现出一个怎样的特点,您今年的建议是否还与民间借贷有关?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厉莉:

  谢谢你的提问,也希望通过中国妇女报祝全国的女性今天节日快乐。在2015年,全国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是140余万件,但是到了2018年,这个数字就上升到了220余万件,并且非法放贷行为为这种案件的审理增加了难度。我在去年两会上提出将非法放贷入刑,以及在民法典中区分经营性借贷和一般性借贷的建议。今年在此基础之上,我还提出了对该类行为要加强行政监管,并且呼吁《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要尽快出台。

  民间资本市场对于缓解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非法放贷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和生态,向他们借钱无异于饮鸩止渴。我们在司法实践中也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破产就是从借高利贷开始的。司法作为一种事后评价机制,对个案的定纷止争只是它的显性价值,而它的内在价值在于通过对个案定纷止争来树立规则,引导和规范行为。我一直认为,审理一个金融案件就是评价一种金融行为。我们法官就是要通过高质效的金融司法供给,为优化营商环境来提供司法保障。

  在此,我也衷心希望,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融资不再是一座高山,所有的企业都能迸发出无穷的活力,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 聂晨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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