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措施就是调整观念,使信访工作核心回归本位。信访工作的核心是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是为老百姓解决问题。信访是化解,所谓化解就是要解决问题。
第二项措施就是调整重心,使信访责任主体回归本位。信访部门的职责是汇集民意,协调督办各部门解决问题,过去责任不清晰,认为一旦有了问题都到区级信访部门来,认为所有问题都是信访部门来解决。这种解决显然会出现“消化不良”,不会解决得那么到位、那么彻底。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压实责任主体,该谁解决就由谁来解决,要真正把老百姓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解决。同时,我们结合“三无”街镇创建和“最多访一次”,把责任压实。
第三项措施就是调整职能,使信访工作内容回归本位。我们打造更加清晰的信访体系,再有就是要强化督查复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工作必须形成闭环。
第四项措施就是调整着力点,使信访工作回归法定渠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按照法定渠道优先的原则,深入推进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机制,在区来访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咨询室,聘请专业律师常年接待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三是依法处置信访中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