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比什凯克6月13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
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索隆拜·沙里波维奇·热恩别科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9年6月12日至13日对吉尔吉斯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
两国元首在信任、热烈、友好的气氛中举行会谈,高度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以下简称“双方”)建交以来各领域合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就进一步提升双边关系水平、深化互利合作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双方高度评价2002年6月24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13年9月1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2014年5月18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2018年6月6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以及其他双边条约和协议的重要历史和现实意义,认为上述条约为两国关系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国际法基础。双方重申将恪守两国建交以来签署的双边文件中确定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巩固睦邻友好关系,深化互利合作与协作,实现共同发展与繁荣。
双方一致认为,2018年6月中吉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两国政治互信达到高水平。为进一步深化中吉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各领域合作,巩固两国人民传统友好,促进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双方声明如下:
一
双方一致认为,进一步深化中吉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双方将本着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利共赢的原则,推动中吉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迈上新台阶。
双方强调,高层交往对双边关系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将继续保持两国领导人互访和在各类国际活动框架内会晤的良好传统,就发展双边伙伴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定期交换意见。
双方将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各项共识,继续推动两国立法和行政机构、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扩大和深化政治、经贸、人文、安全等各领域合作。
双方重申,政治互信是中吉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双方将继续在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等核心利益问题上相互支持。双方不参加任何损害对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联盟或集团,也不同第三国缔结此类条约。双方不允许第三国、任何组织、团体或人员在本国领土上从事损害对方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活动。
吉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吉方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吉方高度肯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保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民族文化多样性和宗教信仰自由方面所作的努力,支持中方为维护新疆安全、稳定与发展所采取的措施。
中方高度评价吉尔吉斯共和国独立以来在国家建设事业中取得的成就,坚定支持吉尔吉斯斯坦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吉尔吉斯斯坦政府为维护国家内部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所采取的措施。
二
吉方支持中方“一带一路”倡议。双方认为,“一带一路”倡议通过实施重大合作项目对促进双边关系发展、巩固地区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双方指出,中方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吉尔吉斯斯坦《2018-2040年国家发展战略》对接合作潜力巨大,将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寻找更多利益交汇点,努力实现共同发展。
双方高度评价今年4月在北京举办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愿根据在论坛期间达成的重要共识,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吉方认为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划时代和历史意义。
双方将充分利用中吉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及其下设中国新疆-吉尔吉斯斯坦工作组机制,深挖合作潜力,进一步扩大贸易规模、优化贸易结构和程序,推动双边贸易平衡发展。
双方愿深化交通领域合作,进一步扩大跨境和过境运输能力,充分挖掘中吉乌(兹别克斯坦)公路的运输潜力,为双边和区域经贸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双方愿继续保持沟通,商讨技术参数,稳步推进中吉乌铁路相关工作。
双方将加强农业领域合作并共同推动建立双边农业合作平台。扩大在种质资源交换、农业技术示范、兽医和动物检疫、农业机械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双方将鼓励和支持两国企业开展育种、农产品加工、发展节水技术、农业投入品领域的合作。中方欢迎吉尔吉斯斯坦优质、绿色农产品对华出口,愿与吉方共同开展相关准入工作。
双方将为促进贸易发展创造条件,包括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为平台,促进双方企业交流。
双方支持深化两国金融领域合作,将进一步推进双边本币结算,更好地服务双边贸易和投融资等活动。
双方将在中吉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框架下成立投资和工业合作工作组,统筹推动两国投资、工业等领域合作。
双方支持本国企业赴对方投资兴业,将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本国投资环境,严格根据各自国家法律和双边条约切实保护本国境内的对方国家公民和法人的安全与合法权益。
双方愿利用好中吉合作机制,共同协助企业推动实施产能与投资合作重点项目。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热恩别科夫宣布2019年为吉尔吉斯斯坦“地方发展和数字化年”,双方将支持两国加强地方合作,共同落实好《中吉毗邻地区合作规划纲要》,支持两国建立并巩固友好省州和友好城市关系,并认为吉尔吉斯共和国农村清洁饮用水保障项目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两国商务、旅游等各领域合作,促进人员交往,双方将积极研究采取进一步签证便利化相关措施。
三
双方强烈谴责和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重申“三股势力”是两国和整个地区安全稳定面临的严重威胁。
为共同应对上述威胁和日益严峻的国际和地区安全形势,双方将进一步深化执法安全部门间合作,加强对口部门交流,加大情报信息共享、边境管控、重大活动安保、嫌犯遣返等领域合作,共同打击包括“东突”恐怖势力在内的“三股势力”、对恐怖活动的资助以及将犯罪所得合法化(洗钱)、毒品走私、网络犯罪以及跨国有组织犯罪活动,维护两国和地区安全与稳定。
双方愿进一步加强防务领域的务实合作,继续开展团组互访、人员培训、联合演训等领域交流与合作,共同参与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多边防务安全领域合作。
双方将充分落实中吉共建“一带一路”安全保障联合工作组机制的任务,为达成目标,将在上述机制框架内加强安全保障情报信息交流。
四
双方重视人文交流对推动两国关系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愿继续提升人文合作水平,巩固两国关系社会基础,深化两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和友谊。
双方将巩固教育领域合作,中方将继续在中国院校培养吉尔吉斯斯坦发展经济所需的高素质人才,包括发挥好孔子学院多元交流合作平台作用。
双方将进一步扩大危险废物处理、气候变化等方面的合作,共同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双方愿共同致力于提升预防和应对紧急状态领域合作水平,包括共用先进信息通信技术、共享紧急状态信息、提供救灾援助、建立气象卫星数据共享机制。双方愿加强在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下的降低紧急状态风险及减轻紧急状态后果领域合作,并探讨共同推动建立“一带一路”防治自然灾害和应对紧急状况国际合作机制。
双方支持加强科技创新领域合作,扩大科技领域交流。中方欢迎吉方参加中方举办的各类技术培训班,并将邀请吉尔吉斯斯坦青年科学家赴华进行短期学习、工作。
双方愿加强卫生、体育、旅游、历史、考古等人文领域合作,密切媒体、文化艺术组织、青年组织、社会组织友好往来,互办文化日、电影日。
五
双方指出,两国在一系列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立场相同或相近。双方愿进一步加强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亚信等多边机制内的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和区域性挑战,对双方提出的涉及共同利益的倡议保持协作。
双方支持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核心作用,将加强两国在联合国等框架内的协作,促进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朝着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双方认为,安理会改革涉及联合国未来和全体会员国切身利益,需要通过充分民主协商,寻求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并达成最广泛共识。
双方支持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维护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坚决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世界经济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双方满意地指出,上海合作组织已成为国际关系的重要建设性力量。上海合作组织在有效应对新的威胁与挑战方面潜力巨大。双方将秉持“上海精神”,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尽最大努力不断深化和发展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政治、安全、经贸、人文、科技创新等领域合作,共同推动上海合作组织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促进成员国发展繁荣。
中方高度评价吉方为推动举办世界游牧民族运动会所作努力。联合国大会就这一国际体育赛事通过相关决议并获得广泛支持。举办世界游牧民族运动会有助于推动民族历史类体育运动发展和促进文明文化间对话。
双方将继续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竞选中积极合作。2026年第80届联合国大会全体会议将举行2027-2028年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选举,中方欢迎吉方作为亚太组成员参选。
吉尔吉斯斯坦担任2018-2019年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期间,根据《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的宗旨和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合作注入了新动力。中方祝愿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取得圆满成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感谢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索隆拜·热恩别科夫和吉尔吉斯斯坦人民的热情友好接待,并邀请热恩别科夫总统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