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在瑞士日内瓦万国宫,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左一)、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晋哲旺久(左二)、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毛俊响(左三)和荷兰乌得勒支大学法学院教授汤姆·兹瓦特(右一)参加“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主题边会。新华社记者 杜洋 摄
新华社日内瓦9月9日电(记者聂晓阳 陈俊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2次会议9日在日内瓦开幕,中国人权研究会于当天在万国宫举办“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主题边会,介绍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实际相结合、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毛俊响在发言中说,在过去70年里,中国努力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人权法治化保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中国人权发展的法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保障体系,为丰富和发展人类文明多样性做出了重大贡献。
9月9日,在瑞士日内瓦万国宫,中国人权研究会举办“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主题边会。新华社记者 杜洋 摄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晋哲旺久在边会上说,在中国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地位。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国家尊重和保护各民族宗教信仰自由以及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表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不仅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而且制定了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发展与人权发展结合起来,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措施。中国人权保障水平之所以能够取得巨大成就,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走出了一条以发展促人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成功道路。
9月9日,在瑞士日内瓦万国宫,中国人权研究会举办“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主题边会。新华社记者 杜洋 摄
荷兰乌得勒支大学法学院教授汤姆·兹瓦特在边会上发言说,人权这一概念既有普遍性的一面,也有多元性的一面,权利只有在适应不同国家各自的政治、社会和文化背景的条件下,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促进。中国的人权主张和实践符合世界人权宣言的本意,也是对国际人权体系的一个重要贡献。
各国常驻日内瓦使节及有关国际组织官员等近百人参加了9日的这场主题边会。